风俗店知客娘廊下的红纸灯笼在天未全黑时就已点亮,江户的暮色被一盏盏灯笼晕染成一团团暧昧的光。这条街什么都快,昼去得快,金银也去得快——唯独夜里那些女人的笑声,翻来覆去,挥之不去。 阿次低着头,快步穿过酒气与脂粉混成一团的长廊,在名为“千盛楼”的三层木楼下停住了脚。 她是这里的知客娘。 知客娘不做皮肉营生,干的是迎来送往、劝酒留客的勾当。听上去体面些,可说到底,也是把身子的一半浸在泥水里。阿次却不在意这些,她有她的算计。 拉门进来的第一个客人是绸缎庄的常客,中年微胖,面色酡红,见了她便笑:“今日又是你守门,倒是个好兆头。” 阿次笑着将他引到内厅,替他斟了第一杯酒。那笑容织得精细,恰到好处地露出一点殷勤,却不跌份。她知道这些人图的什么——图的不是酒,不是女人,是“被记住”。她能记住每个熟客的癖好与忌讳,记住谁爱喝热酒,谁看不得穿红衣的女人。 这本事,是穷人的命。 二更时分,来了个面生的客人。衣着朴素,腰间却挂着一块品相极好的翡翠,那绿像深冬的湖底,冷得发沉。阿次的目光只在那翡翠上停了一瞬,便移开了。 “爷头一回来?”她斟了酒,语气温驯。 那人点了点头,目光却像钉子一样扎在阿次脸上,过了好一会儿才沉声开口:“听说你记性好。” 这是问句,却听不出几分疑问的意思。 阿次心里一紧,面上却不动声色,只轻轻笑了:“记性这一样东西,小人平日里用不着。” 那人没接话,只是从怀里取出一物——一只木刻的小匣子,纹路陈旧,漆面剥落,像是见过不少年月。他把匣子放在桌上,轻轻一推,滑到阿次手边。 “替我想想,你见过这匣子没有。” 阿次没有立刻碰它。她先是拿起长柄火箸拨了拨烛芯,让灯火亮了些,然后才慢悠悠伸出手。指尖触到木面的一瞬间,她的心跳漏了一拍。 她见过。三年前,和一个男人有关。 那个男人来千盛楼从不找女人,只在角落里喝酒,盯着灯笼发呆。他是阿次在这里三年里唯一猜不透的客人。三个月后,他消失了。 而那晚上最后一个见他的人,是阿次。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。 “没见过。”阿次收回手,将沾了灰的指尖在袖口上轻轻擦了擦,笑吟吟端起酒壶,“爷,这酒凉了,我替您换一壶。” 那客人忽然伸手,扣住了她握壶的手腕。力道不大,却恰好让酒壶定在半空。 “你再想想,”他说,声音不高不低,像隔着门板传过来的晚钟,“想不起来也没关系。我是镇抚司的人,有的是时间陪你慢慢想。” 阿次垂着眼,看着那壶酒在两人之间微微晃动,一滴琥珀色的液体从壶嘴渗出,落在桌面上,洇成一朵暗沉的花。 她忽然笑了,抬起头来,目光清亮如刃。 “那就巧了,”她说,“小人别的不多,时间也不少。” 晚风从窗缝钻进来,烛火剧烈摇晃了一下,那枚木匣上的漆光忽暗忽明,像一只终于等到了猎物的眼睛。 阿次在那一刻知道,她等了三年的那个人——不是镇抚司要抓的人。是反过来,要捏碎镇抚司命脉的人。而她手上的这把钥匙,正攥在自己掌心里。